尊敬的旅客朋友:
安全一直是以色列航空公司的核心价值,无论是飞行安全,还是乘机旅客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基于对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评估,以色列航空公司今日(2020年1月30日,星期四)宣布将于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25日暂时停止往返于以色列特拉维夫和中国北京的直飞航班服务。今日(2020年1月30日)由北京前往特拉维夫的LY096次航班将按计划运行。
凡持有以色列航空2020年1月26日前(含1月26日)完成出票,且旅行日期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25日往返以色列和中国的机票的旅客,您可自愿取消预订并申请退款,我们将为您全额退款,不收取任何退票手续费。
亦或者您可以将旅行推迟至您希望的日期(所有行程需在自您出票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对于您的首次改期我们亦不收取任何改签服务费和手续费(若您选择改期的航班没有您原始机票相对应的舱位,我们将按实际舱位价格收取差价)。之后若再次因为乘客原因进行改期或退票,我们将按实际票务规定收取退改签服务费及乘客所持机票舱位所对应的相关罚金。
如您不希望退票或未来继续搭乘以航航班,您亦可以选择转签其他航司航班前往/返回以色列。
持有2020年1月26日前(含1月26日)完成出票,即日起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前往/出发自北京,完全未经使用的机票的乘客:
如果旅客选择不退票而可以选择在原计划以航航班起飞时间前后各24小时内非自愿改道(即改签其他航司航班前往以色列,适用非自愿规则)。免收全部退改签费用及可能发生的舱位差价。
如旅客选择在出发前24小时以外改签其他航司机票前往以色列,免收全部退改签费用。但如有舱位差价则需收取差价。
持有2020年1月26日前(含1月26日)完成出票,即日起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前往/出发自北京,且部分使用过机票的乘客:
可以选择在原计划以航航班起飞时间前后各24小时内非自愿改道(即改签其他航司航班前往以色列,适用非自愿规则)。免收全部退改签费用及可能发生的舱位差价。
如旅客选择24小时以外改签,免收全部退改签费用。但如舱位不同应收取差价。
♦ 如果您是通过以色列航空公司的票务代理购买的以航机票,请联络您的机票代理进行机票退改签事宜。
♦ 如果您是通过以色列航空公司上海办事处、成都办事处或广州办事处购买的以航机票,请联络您购买机票的办事处进行机票退改签事宜。
♦ 如果您是通过以色列航空公司官网或以色列航空公司北京办事处购买的以航机票,您可以与以航call-center联系,及时取消预订,以免造成因未及时取消预订导致的罚金损失。
以航call-center电话:00972-3-977 1111
如您不便拨打以航服务中心电话,请发送包含以下信息的邮件至以色列航空公司北京办事处票务部。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您的退改签事宜。
邮箱地址:lytktbjs@elal.com.cn
1,乘机人声明:确认改期或退票
2,乘机人的姓名和机票票号(票号为114开头的13位数字)
3,乘机人需要取消的航班号及航班日期
4,乘机人的护照信息(照片或扫描件)
5,您的联系电话
对此给所有乘客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以色列航空公司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更多实时更新信息,我们将在 以色列航空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 以及 @以色列航空公司 官方微博实时更新。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以色列航空公司北京办事处
2020年1月30日
由于中国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我们对2020年1月26日前完成出票,2020年1月27日至2月29日之间往返以色列和中国的航班的退改签政策进行了更改。
我们往返于以色列和中国的航班将正常运营,凡持有以色列航空2020年1月27日至2月29日期间往返中国的机票的旅客,您可自愿取消预订并申请退款,我们将为您全额退款,不收取任何退票手续费。
亦或者您可以将旅行推迟至您希望的日期(所有行程需在自您出票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对于您的首次改期我们亦不收取任何改签服务费和手续费(若您选择改期的航班没有您原始机票相对应的舱位,我们将按实际舱位价格收取差价)。之后若再次因为乘客原因进行改期或退票,我们将按实际票务规定收取退改签服务费及乘客所持机票舱位所对应的相关罚金。
如您未能联系到您购买机票的代理商,请与以航电话服务中心联系,及时取消预订,以免造成航班起飞后因未及时取消预订导致NO-SHOW而产生罚金损失。
以航电话服务中心电话:00972-3-977 1111
如您不便拨打以航服务中心电话,请发送包含以下信息的邮件至以色列航空公司北京办事处票务部。
邮箱地址:lytktbjs@elal.com.cn
1,乘机人声明:确认改期或退票
2,乘机人的姓名和机票票号(票号为114开头的13位数字)
3,乘机人需要取消的航班号及航班日期
4,乘机人的护照信息(照片或扫描件)
5,您的联系电话